关于开展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2-26 浏览次数:65次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县(市)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提升社会服务效能,依据《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考核办法》(豫科〔2023〕54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核对象和数据采集时间
1.考核对象:2016年至2021年备案的107家省新型研发机构(不含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数据采集时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二、绩效考核程序
1. 材料填报。各参加考核机构应根据建设运营情况,填写《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见附件2),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将上述申报材料书籍式装订,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所属地科技、财政管理部门。
2. 审核报送。各地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参加考核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由科技管理部门将申报材料及《参加考核机构汇总表》(见附件4),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
3. 综合评审。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4. 结果公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根据专家意见,按相关程序报批后,由省科技厅在网站公示考核结果。
三、有关要求
1. 纸质申报材料请按封皮、目录、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考核申请表、佐证材料的顺序彩纸隔开,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2025年1月24日前报送至受理材料地点,同时提交电子版至工作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 对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的,考核结果按照不合格处理;对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一经发现查实,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按有关规定将相关责任主体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考核结果按照不合格处理。
3.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动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对无故不参加考核、中途退出考核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考核材料的,确定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并取消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资格。
四、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电话:
省科技厅平台基地处 郭 燕 0371-65957399
省财政厅科技事业处 丁军锋 0371-65802522
2.受理材料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2号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303B房间
工作邮箱:hnskjtptc@163.com
联 系 人:杨达治 18337138607
附件:1.
2.
3.
4.
2024年12月23日
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原洛阳市专利事务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码:41112。成立于2002年,是洛阳市首家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为企业代理专利申请数万件,并致力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洛阳市率先树立了专利代理机构诚实信用的形象。我所由专利部、商标部、流程部、人事部、财务部、项目咨询部组成的综合性咨询代理机构。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外商标、国内外专利、软著版权、商品条形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及诉讼、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工信发改项目咨询代理服务等等,坚持“诚信、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联系电话:18737952132(李经理) 0379-63305392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盛唐至尊20号楼3单元17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