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第27批)省企业技术中心及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31 浏览次数:210次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各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提升我省产业创新能力,今年省企业技术中心重点支持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及我省28条产业链的企业。根据《河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18〕939号),现将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
1、请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编写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和附件2),按照省企业技术中心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见附件3和附件4),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依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请对申请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领域进行审核(原则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指导目录),优先支持我省28条产业链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
3、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联合同级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将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名单(格式见附件5)和评审意见报送我委,同时将电子版(附表用Office Excel格式)一并报送。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市(县)评审的申报企业进行合规性复核,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4、根据县域放权赋能改革有关要求,省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权限下放至县(市),请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加强业务指导,统筹推动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做好申报有关工作。
二、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1、请组织本地2022年及之前获批的省企业技术中心做好评价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和附件6)编制工作,并对评价材料汇总确认(见附件7)。
2、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评价材料报送我委(附件2、7用Office Excel汇总整理后一并报送)。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3、发生更名或重组的企业,需正式行文报送变更申请,并附上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见附件8)及相关证明材料。
联 系 人:王 飞 0371-69691302
电子邮箱:hngkj@126.com
附件请点击阅读原文:
1.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4.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办法
5.通过评审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
6.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制提纲
7.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汇总表
8.省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情况表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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