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7-24 浏览次数:242次豫知〔2020〕25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郑州、洛阳、新乡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高等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1号,以下简称三部委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7〕17号)等文件精神,着力提高高校的创新质量和效益,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提供载体和抓手,切实完善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全链条服务,加速高校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高效益运用,我局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主体应为教育部公布的河南省高等院校(以教育部公布名单为准)。
二、申报条件
参照《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见附件1)中有关申报条件的要求。
三、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认真据实填写《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方案(2020年-2022年)。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申报要求
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是省知识产权局开展的探索性工作,以帮助高校建立“制度、人员、任务、场所、经费”落实到位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综合中心,并以中心为载体探索政策创新,强化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运营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绩效考核,切实增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能力。请各高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贯彻三部委意见精神,将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申建工作与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相结合,与高校专利质量提升和促进转移转化整体工作安排相衔接,切实提升高校专利创造质量和转化运用水平。高校所在地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高校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创建工作,并对中心工作开展给予大力支持。
符合条件的高校可直接向省知识产权局申请,并由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作为校地合作配合单位盖章一并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与电子件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7月22日
联系人:李苏 刘涛
电 话:0371-65928567
邮 箱:xtglc@126.com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1号省市场监管局(花园路南区)9楼916房间
来源:河南知识产权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