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8-16 浏览次数:117次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引导和扶持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按照《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考核办法》(豫科﹝2023﹞54号)有关要求,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聚焦科技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机构。
二、申报条件
符合《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和绩效考核办法》(豫科﹝2023﹞54号)第四条规定(见附件1)。
三、申报材料
(一)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一)自我评价。申报单位对照本通知中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注册填报。申报单位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hnzwfw.gov.cn)→法人办事→部门→省科技厅→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在线办理”,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三)网上提交。申报单位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下载《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填写并上传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提交时间截止为9月15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申报单位将《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提交至相关主管部门。
(五)推荐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将审查合格的申报书面材料签署主管部门推荐意见(见《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审核意见栏”),并填报《申请单位汇总表》(见附件3),推荐意见及汇总表请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于2023年9月20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申请单位汇总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科技厅平台基地处 郭 燕 0371-65939600
河南《创新科技》杂志社 贺跃通 18224511611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3号河南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2号楼11楼(纬五路与政六街交叉口东南角)
工作邮箱:hyuetong@163.com
附件下载请点击原文阅读:1. 申报条件
2. 相关佐证材料
3. 申请单位汇总表
2023年8月16日
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原洛阳市专利事务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码:41112。成立于2002年,是洛阳市首家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为企业代理专利申请数万件,并致力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洛阳市率先树立了专利代理机构诚实信用的形象。我所由专利部、商标部、流程部、人事部、财务部、项目咨询部组成的综合性咨询代理机构。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外商标、国内外专利、软著版权、商品条形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及诉讼、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工信发改项目咨询代理服务等等,坚持“诚信、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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