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洛阳市第一批专利转化奖补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3-28 浏览次数:332次各有关单位:
依据《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知〔2022〕55号)、《洛阳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规定,我局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奖补,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0日。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奖补
(一)申报要求
1、在洛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
2、企业在还本付息后,可以申报企业补贴;申报奖补的项目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3月24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专利权质押融资企业补贴须提供以下材料:
1、《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贴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融资质押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或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复印件;
5、申报单位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质押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及放款单据等协议履行相关凭证复印件;
6、资产评估、保险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等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合同复印件;
7、评估报告(封面、内容首尾页、盖章页及包含结论的核心部分),评估和保险等服务费用的票据复印件;
8、已还清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还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9、“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日之后)。
三、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
(一)申报要求
1、在洛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2、企业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全国各地高校院所(含设立的研究院、专利运营机构等)获取专利技术,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手续,合同金额不低于2万元;合同备案时间在2022年1月1日-2023年3月24日之间。
(二)申报材料
1、《洛阳市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完成专利权转移或许可的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转移或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材料;
5、企业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合同及银行划款凭证等;
6、中小微企业资质证明材料;
7、“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报告,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黑名单(查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日之后);
四、其他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需提交原件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请材料用A4纸装订,确保内容清晰可辨。申报材料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到洛龙区政和路1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415室(联系人:常远 联系电话:63196139)。
附件:1.洛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补贴项目申报表
2.洛阳市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奖补项目申报表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