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公式参数及相关特征限定的专利申请,《专利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三章第3.2.5节规定,其权利要求中的性能、参数应该包含某种特定结构和/或组成,使其区别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结构和/或组成,或者申请人能够证明两者存在不同,该专利申请才可能具备新颖性。我局严格依法审查公式参数类特征限定的专利申请,把好授权关口,发挥好高质量审查促进高质量创造的传导作用。同时,从申请事实认定、发明构思把握、法条适用等方面加大审查业务指导力度,通过调研走访、实践培训、举办技术更新讲座等多种方式,深化审查员与锂电池领域创新主体的沟通交流,多措并举促进提升技术理解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确保对专利申请新颖性和创造性作出更加客观、准确的评价。同时,持续加大专利申请行为规制力度。2017年修订《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21年发布《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将“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列为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并对杜撰编造专利申请行为开展专项排查处理。2021年,共向地方通报4批次81.5万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超过九成,促进专利申请质量明显提升。目前,我国实用新型采用“初步审查+评价报告”的审查制度。在初步审查中,审查员可以根据其获得的有关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信息,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不具备新颖性。为进一步提升实用新型授权质量,我局积极推进实用新型制度改革,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中,将明显不具备创造性纳入实用新型初步审查范围,并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审查标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进专利审查理念更新、技术革新、工作创新,以国家需求和用户满意为导向,不断完善审查标准,创新审查模式,加强审查能力建设,加大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处置力度,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有力支撑。衷心感谢您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洛阳市凯旋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原洛阳市专利事务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码:41112。成立于2002年,是洛阳市首家成立的专利代理机构,自成立以来已累计为企业代理专利申请数十万件,并致力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洛阳市率先树立了专利代理机构诚实信用的形象。我所由专利部、商标部、流程部、人事部、财务部、项目咨询部组成的综合性咨询代理机构。业务范围涉及国内外商标、国内外专利、软著版权、商品条形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知识产权及诉讼、知识产权贯标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科技工信发改项目咨询代理服务等等,坚持“诚信、专业、高效、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广大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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