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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汽车锂离子电池”专利侵权纠纷,原告索赔五千万

更新时间:2022-07-12    浏览次数:293次


随着科技进步与人们消费理念的转变,“节能减排、绿色环保”日渐获得了大众的消费认同,以“无污染、噪音低”为特点的电动汽车应运而生。电动汽车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电动机的噪声较低,同时有效避免了排气污染。锂离子电动汽车系搭载锂离子电池的电动汽车,锂离子电池具有重量轻、储能大、功率大、无污染等特点,在电动汽车领域获得广泛应用。

7月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亿马先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分公司、北京博城商贸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

原告北京亿马先锋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系专利号为ZL200610072849.5、名称为“一种安全锂离子电池单元及安全锂离子电池组”发明专利(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原告主张被告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BAK单体电池产品/组件,被告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分公司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的众泰牌某型号纯电动轿车,北京博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众泰牌某型号纯电动轿车使用了涉案专利技术,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构成专利侵权。

故原告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五被告立即停止涉案侵权行为,判令被告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杭州杰能动力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分公司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286万余元。


庭审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并发表质证意见,各方当事人就本案所涉技术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出具了技术方案比对意见。合议庭、技术调查官召开庭前会议,对本案焦点问题进行了梳理。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原告的涉案权利基础是否合法有效、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被告的相关抗辩主张是否成立、本案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调查。各方当事人就案件焦点问题进一步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并展开激烈辩论。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知产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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